2020年7月3日 点击人次: 2470
征兵工作程序
一、征兵报名时间 (一)2020年征兵报名时间 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今年征兵坚持以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为引领,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完善大学生征兵政策规定。下半年征兵报名已开始,希望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4月1日 至 8月15日。8月初开始体检、政治考核,9月1日起审批定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入伍基本条件 2.年龄条件: 男性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3.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2015〕1号)执行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 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4.应征青年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印发<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政保〔2014〕5号)执行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而英勇奋斗。 政治考核内容: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观、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征兵工作程序
(一)2020年征兵报名时间 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今年征兵坚持以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为引领,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完善大学生征兵政策规定。下半年征兵报名已开始,希望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4月1日 至 8月15日。8月初开始体检、政治考核,9月1日起审批定兵,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入伍基本条件 2.年龄条件: 男性青年: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女性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3.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2015〕1号)执行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 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4.应征青年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印发<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的通知》(政保〔2014〕5号)执行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而英勇奋斗。 政治考核内容: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观、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三、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学生入伍国家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入伍国家优惠政策 (一)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二)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详情全国征兵网《学费资助》条款。 (三)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二)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五)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火热的军营在等着你们,崭新的生活在等着你们,明媚的朝阳在等着你们,璀璨的未来在等着你们,请立即行动起来,接受祖国挑选吧,让青春在军营绽放光彩,用热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就辉煌!